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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教育部公告德國杜賓根大學漢學系徵聘華語教師

轉知教育部公告,德國杜賓根大學漢學系 徵聘 華語教師 1 名,聘期自 115 年 10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敬請轉知並鼓勵有興趣之師生參考申請。

一、計畫說明

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辦理,旨在鼓勵我國華語教學人才赴海外任教,促進臺灣華語教育之國際推廣。

二、相關資訊

本案詳細內容請參閱教育部 第115016T號通告

🔗 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315

有意申請者,請至 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查詢相關資訊,並完成華語教學人員註冊登錄。


📣 歡迎對海外華語教學有興趣之師生踴躍申請。

本圖為教育部發布之公告文件,標題為「教育部115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5016T號通告」。文件內容以表格形式說明任教地點、資格條件、待遇與申請須知等資訊。  任教國家為德國圖賓根(Tuebingen),合作單位為杜賓根大學漢學系,負責人為 Prof. Dr. 黃菲。本次預計聘任華語教師1名,聘期自115年10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  教學人員資格包括: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設有戶籍,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或於國內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並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之外語能力條件,且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另須符合該校任用條件,包括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具三年以上對外中高級華語教學經驗、熟悉拼音與簡體字、具以英語或德語進行教學的能力,以及具海外大學院校教學經驗。  待遇方面,稅後月薪約1,470歐元,其他待遇為無,保險及住宿需自費,但學校可協助申請大學教師宿舍。教育部補助項目包括: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1,600美元、初次赴任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線經濟艙機票一張(實報實銷,補助上限1,850美元),以及一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為每學年兩個學期授課,每週教學時數為19節課。授課對象為漢學專業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  申請須知包括:需繳交英文申請信(cover letter,並註明應徵杜賓根大學華語教師職)、中英文履歷表(需包含電子郵件地址、目前居住地址及手機號碼)、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戶籍謄本影本、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以及英語或德語能力證明影本。

本圖為教育部「115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5016T號通告」文件第二頁內容,主要說明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期、備註事項及聯絡方式。  申請者需補充繳交之資料包括:最高學位證明影本、書面說明個人對華語教學之看法或意見、教學實況錄影上傳至 YouTube 之網址,以及若申請者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需由所屬學校提供推薦並發送同意之中文公函至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並副知教育部。  初審作業需以電子檔方式提交申請資料,電子郵件主旨須註明應徵德國 Tuebingen 大學華語教師職,並將所有資料依順序合併為一個不超過4MB的PDF檔,於截止日前寄至 germany@mail.moe.gov.tw ,以利轉交該校審查。申請者亦須先至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lmit.edu.tw/)註冊,並於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未完成者將不通知且不予錄取。  收件截止日期為臺灣時間115年4月20日23時00分。  備註事項說明:本案依「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辦理補助及考核,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後始得聘用並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華語教師補助以一年為原則,若外國學校續聘可延長補助,但每名教師補助總年限不得超過四年。申請者經錄取後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若有相關情事將註銷錄取資格。任教期間除緊急情況外不得請假返國或提前結束聘期,任期屆滿須完成教學與行政交接。國內現職中小學教師需先取得所屬學校及主管機關同意。錄取者須自行辦理護照及任教國簽證等文件,若未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程序將喪失錄取資格。赴任前需參與行前講習並於任教期間每年參加至少18小時之增能培訓,並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撰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同時配合教育部宣傳或經驗分享活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重大傳染病)影響,本通告保留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本案聯絡資訊為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承辦人張先生,電子郵件 germany@mail.moe.gov.tw ,電話 +49 (30) 20361355,傳真 +49 (30) 20361362,地址為 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