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彭湖縣政府】 第21屆菊島文學獎徵文,107年5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第21屆菊島文學獎徵文簡章

【主    旨】為發揚本縣文化,提倡地方文學創作,培養後起之秀,促使全國民眾關注澎湖,

將澎湖自然人文景觀及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讓文學結合文化觀光,特辦理本文學獎。

【參賽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徵文主題】須為與澎湖歷史人文、自然景觀、生活相關的印象、感想等之文學表現。

【組    別】社會組(含大專生)、青少年組(89年以後出生者【含89年】)[1]

【徵文類別】分下列二組:

  • 社會組:
  1. 現代詩:不限首數,總行數20-50行,且須有總篇名。
  2. 散文:2000字至4000字,以一篇為限。
  3. 短篇小說:500015000字為原則,以一篇為限。
  • 青少年組:
  1. 現代詩:1-3首,總行數不超過30行。
  2. 散文:1500字至2500字,以一篇為限。

           現代詩類敘事詩亦可。

 

【獎勵方式】

  • 社會組:

1. 現代詩、散文:首獎乙名獎金3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萬元、佳作3名每人獎金1萬元。

2. 短篇小說:首獎乙名獎金4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5000元、佳作3每人獎金15000元。

           二、青少年組:

現代詩、散文:首獎乙名獎金6000元、優等2名獎金各4000元、佳作3名每人獎金3000元。

           三、各類組特設評審推薦獎乙名,為鼓勵本縣創作,獎項比照佳作。

各類組首獎及優等得獎者頒給獎金、獎座及獎狀,佳作以下頒給獎金及獎狀(獎金依規定扣

所得稅),得獎名額得視作品件數及水準而增減,各類獎項若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辦理。

 

【報名方式】一、請向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澎湖縣圖書館,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索取

簡章及報名表,或逕上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報名表。

(網址:http://www.phhcc.gov.tw)

              二、請自行填具報名表乙份,連同作品一式六份,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至指定收件地點(澎湖

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6-1號,電話:06-9261141-154),並於信封上註明

「菊島文學獎」及徵文「類別」。並將電子檔E-mailfs13350@phhcc.penghu.gov.tw信箱

              三、逾期不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參加兩個獎項以上者可一併交寄,本局於收到作品以

E-mail通知(不另寄執據)。

【收件日期】10751日至107630日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評審方式】分初審、複審、決選,共三階段,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遴聘之

【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決選結束後於1071031日公告於本局網站、菊島藝聞月刊,並發新

                聞稿請媒體刊登(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頒    獎】10711月舉辦頒獎典禮,詳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以WORD編輯,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標題及內文為新細明體14級字型,

  行高為20pt橫式設定,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直式橫書),於左邊裝訂,以一式六份送件並將電

  子檔E-mailfs13350@phhcc.penghu.gov.tw信箱,信件主旨為:菊島文學獎-組別-姓名

二、參賽作品一概不退件。

三、參賽類別不拘,但每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四、得獎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或非獨立創作參選者

                          2.作品曾公開發表者(含網路)。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

五、各類首獎得獎人二屆內不得以同類作品於同組再行參賽。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文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七、青少年組報名資格以(89年以後出生者【含89年】)。具青少年組參賽資格得送件參加社會組,

惟報名時僅得擇一類組送件,重覆報名取消參選資格。

八、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暫存,視經費許可出版專輯,出版權利歸承辦單位所有,不另支酬勞;

出版後致贈得獎者6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

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