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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1日開始徵件!歡迎報名參加。

107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1日起徵件: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
   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7年為現代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
   .散文、4.詩詞(107年為新詩)、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7年為現代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
   .散文、4.詩詞(107年為新詩)。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07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截止,採取先線上
  報名(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
  件之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
  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