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華語系】華語系徵求103年暑期赴韓國高中、泰國僑校華語實習教師公告

華語系徵求103年暑期赴韓國高中、泰國僑校華語實習教師公告

時間

103年7月至8月。(至少一個月)

教學學校

(洽談中)

韓國:

  1. 韓國釜山映象藝術高中。
  2. 釜山沙上高中。
  3. 釜山惠花女子高中。
  4. 釜山東萊高中。

泰國

  1. 泰國僑校。
  2. 泰國光復高中。

教學內容

  • 韓國:以漢語拼音、簡體字教授初級華語會話與識字。
  • 僑校:比照國內國小、國中課程。

名額

  • 韓國:正取八名、備取若干。
  • 泰國:正取四名、備取若干。

待遇

本系擬協助申請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出國教學實習相關補助視核定金額而定。

教學輔導

一、華語系提供行前密集輔導。

二、在韓、泰教學期間由華語系教師輪流前往協助教學事務。

實習證明

完成教學者,依實際教學時數由實習學校發給華語教學實習之證明,並可折抵本系「華語教學實習(二)」1學分。

應徵資格

一、韓國高中教學實習應徵資格:

    本校大學部三年級以上、研究所在學學生。(1.不含102學年度畢業生2.年級之認定以102學年度之學籍為主,3.凡經本校甄試程序錄取之103學年度碩士班新生亦可報名。)

    優先條件依序為:1、修習華語學程者。2、修習各類科教      

    育學程者。

二、泰國僑校實習教學應徵資格: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年級之認定以102學年度之學籍為主)

    優先條件依序為:1、具服務學習熱誠、團隊合作精神者。

    2、華語口語表達流暢、能獨立帶班教學者。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3年2月25日晚間12 :00止,請逕至華語系報名系統登錄報名,網址:http://dcll.nttu.edu.tw/files/87-1015-626.php

(通過資格審查名單於 2月26日中午12:00公告)

面試

一、時間:102年3月4 日(週 二)13:00 。

二、地點:知本校區人文學院三樓華語系情境教室。

三、內容:現場繳交華語教學教案三份、進行華語試教(五分鐘)。

錄取公告

3月4日公告於本校首頁及華語系首頁。

聯絡人

華語系行政助理 林姵伶小姐

電話:517764  校內分機:5604

電子信箱:dcl@nttu.edu.tw